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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4月 25, 2008

點名不到,視同缺席。

由於被屈小竹點到名的關係,只好加入眾樂樂的行列~
點名遊戲規則:
被點到名的人要在自己的blog裏寫下自己的答案,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20個問題,傳給其他8個人,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 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裏留言通知對方—

你被點名了!
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。
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,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,讓遊戲繼續下去, 不得回傳。

01.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?
A:不能。但這世界上有什麼不能的。
02. 最近最鬱悶的事?
A:備受委屈卻不能吼回去。
03. 你要愛情還是麵包?←這題刪除,太老派。
04.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?
A:刻橡皮章。
05. 能接受善意的謊言嗎?
A:心情好的時候可能可以。
06. 最喜歡哪裡的什麼美食?理由?
A:我家樓下的夜市,好吃又便宜,還有股親切感。
07. 覺得自己是怎麼樣的一個人?
A:看起來什麼都不會,其實什麼莫名其妙的事都會。
08. 你16歲的時候是個什麼樣的人?
A:讀書人。
09. 愛人和被人愛,你要選擇哪一個?
A:愛人,天生的母性,沒辦法。
10. 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?
A:好人。
11.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,最想改變的事情?
A:我想不出來。
12. 愛情、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?
A:好的愛情和友情最後都會變得像親情,所以是,親情。
13. 請說出點你名的人最大的優點及缺點?
A:優點是很夠義氣,需要她的時候,隨時on call;缺點是想太多。
14. 你覺得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的時間?
A:好人,一輩子也忘不了;爛人,轉身就忘掉。
15. 你 (妳) 為什麼會想寫這份問卷?
A:剛好沒事。
16.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,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,會答應嗎?
A: 不會,何必浪費時間。
17.如果你有很多錢你想幹嘛?
A:把錢扔到那些勢力眼的人臉上,然後當全職作家、開個人工作室。
18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件事?
A:泡澡、慢慢吃飯、和男友手牽手散步。
19. 你做過最瘋狂的事?
A:從花蓮到台東,三百公里,交通工具是單車。
20. 妳最喜歡的一句話。
A:妳的財運不錯。
21. 最近看過哪些好看的電影讓你難以忘懷?←屈老師的題目
A:練習曲、父子。
22.最近做超過30分鐘的一項運動?←吳老師的題目
A:騎單車。

《The End》

為了呼應主題及遊戲規則,也深知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快感,以下唱名的同學,請盡速答有或到,否則點名不到將視同缺席...
左衛門、陳小陳、莊頭北、曹小批、小樂他媽、媛媛、黃阿呆、小裴。
就這八個,快點寫~~~

2 則留言:

媛比 提到...

嚇壞我了,竟然會被點到。

艾妮塔看見彩虹 提到...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nitaping/24032557
老師,我有交作業,不要當掉我。